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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回访案件当事人 强化案件监督力度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8-31
本刊消息 “是你们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希望,你们都是好人啊。”今年7月,市法院剑南法庭法官来到西南镇某村,对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陈某、袁某进行了回访。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水平,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市法院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案件回访”工作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在结案后对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官的审判观念和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和加强,法院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以提升,获得了群众的赞誉。 据市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金宇介绍,市法院在落实案件回访工作中,首先健全回访制度,保障回访有力落实。由院领导、各业务庭负责人及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回访工作组,对已结案件采取抽查的方式,通过面对面和电话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其次,丰富回访内容,以回访促工作发展。回访内容包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的工作态度、司法作风情况,案件审结后当事人的满意度和是否案结事了等内容,同时向当事人征求对法院及法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最后,梳理反馈意见,确保回访工作见实效。回访结束后,回访工作组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做进一步梳理。当事人对案件存在疑惑的,安排主办法官为当事人答疑释法;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的,认真进行研判后进一步弥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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