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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法庭:审理跨国婚姻纠纷案 科技法庭实现双方“隔空对话”
作者:王平
来源:
日期:2016-08-03
本刊消息 一个在马来西亚,另一个在四川绵竹。如何开庭审理这宗特别的离婚案?日前,市人民法院剑南法庭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审理了这起跨国离婚案。 据悉,在2013年2月,原告蒋某和被告马某(音译)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双方于2015年7月8日在四川省民政厅办理了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曾在蒋某所在的城市绵竹等地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蒋某随对方前往马来西亚生活,因不习惯马来西亚的生活方式,蒋某回到国内生活,而被告马某却留在了马来西亚。后来,两人一直各自居住在自己的国家。2016年3月29日,原告蒋某起诉至绵竹市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马某离婚。 一个在中国,一个在马来西亚。如何审理这起离婚案? 市人民法院剑南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与被告联系,被告系马来西亚华裔,会讲普通话,但身体不好,不能来绵竹参加庭审。剑南法庭庭长陈启华告诉记者,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剑南法庭决定采取视频的方式进行开庭。 2016年7月4日,在绵竹市人民法院剑南法庭上,原告出现在法庭现场,而被告却出现在庭审现场的一台电脑的屏幕上。庭审中,法庭能通过视频看到远在马来西亚男子马某的同步画面,而马某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也能与法庭内的审判员、原告等“隔空对话”。 陈启华说:“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后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双方经协商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据悉,剑南法庭内安装了5个高清摄像头,可以把法庭里的任何场景传输给对方看到。 陈启华介绍,审理跨国婚姻案一般要一年的时间,而剑南法庭充分利用科技法庭,通过互联网采取视频的方式进行开庭来审理跨国离婚纠纷案件,方便了当事人,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当初送达法律文书是通过邮寄和电子网络联系的方式联系上在马来西亚的马某;在当日庭审结束后,法庭把当日的庭审笔录通过邮寄的方式送给在马来西亚的马某,让其签字认可后寄到绵竹剑南法庭。 “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庭审画面的全记录,也为日后更好维护当事人和法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笔录同步输出显示,即书记员在庭审笔录模板中输入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和法官都能看到,如有异议,可及时进行修正;数据同步载入服务器,方便档案保存被查。”剑南法庭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谈了远程视频开庭系统的好处。 据悉,市人民法院已经改建、新建了10个这种科技法庭。今后,该院将继续利用网络资源,借助“互联网+”,提高审判效率,推进阳光司法,加强审判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目前具备案件排期、庭审管理、集中存储、多媒体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和远程视频开庭条件的科技法庭有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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