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7-14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在新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为帮助广大学生及家庭了解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9月底。

  办理地点: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对象及要求

  贷款学生:已被国家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读学生、研究生,进入大学前户籍在绵竹,且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每个贷款学生必须确定一名绵竹户籍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或母,如果孤儿或其他特殊情况选择非父母共同借款人,则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

  三、贷款金额及年限:

  贷款金额:本贷款一年一贷,贷款额度为学生本学年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年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在校剩余年份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四、办理流程:

  (一)注册申请,导出贷款申请表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个人真实准确全面的基本信息。在线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一份。续贷学生无需重新注册,只需在线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即可。

  (二)资格认定,加盖公章

  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学生毕业高中、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残疾人联合会、医疗机构、公安部门中的任一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其中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即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或者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现场审查,签订合同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审查通过后即签订《借款合同》。

  (四)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学生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五、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首贷)

  1、学生签字,相关部门认定盖鲜章的申请表1份;

  2、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高校在读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果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再次申请(续贷)

  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申请表1份;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贷款咨询及办理:

  单位地址:绵竹市剑南镇瑞祥路347号

  联系人:李健 方发华

  咨询电话:0838-6192609

  更多详情加入绵竹市生源地贷款QQ群(1群:242353673;2群:61951867)进行咨询、交流。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如有问题可拨打此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