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7-07    

  本刊消息 7月5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该中心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7起,解答咨询1300余人次。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苗介绍,通过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6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2个联络点为基础性单元的市、镇(乡)、村(社区)及群团组织全覆盖的援助网络体系,援助中心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法律援助能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家门口实现法律援助

  “辛苦了大半辈子把4个子女养大成家,老来得了癌症,他们却对我不闻不问,更别提拿赡养费和医药费了。”今年年初,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市民张大娘的电话。家住兴隆镇的张大娘由于行动不便,在电话中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她,像她这样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同时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援助中心就近指派兴隆镇的司法员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张苗介绍,近年来,援助中心进一步降低了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请求给付赡养费、70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同时,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后,在各个村(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由村(居)委会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借助他们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并为困难群众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牵线搭桥”,传递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

  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今年3月,什地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援助申请。当天,家境贫寒的交通事故伤者黄某的母亲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援助工作站咨询法律问题。援助站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案件情况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当天上午,黄某的母亲在什地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便完成了这起纠纷的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据介绍,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重心不断下移,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开展法律援助受理、引导等工作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必再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自家门口的基层援助站即可办理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来回奔波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积极主动为受援人提供援助服务的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同样重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特殊节点,走村入户,以贴近群众的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实现法律援助的触角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