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6-06-14    

  本刊消息 6月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按照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该局监督股与综合股干部职工组成联合检查组,于今年5月对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2015年排污费征缴情况和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资金进行了检查。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检查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过程中,检查组分别抽查了新市镇“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和天池乡楠木沟“公益林保险”,经检查,其承保业务档案卷、保险资料齐全,均按照相关政策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予以保费补贴,未发现任何问题。该项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经济补偿、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功能,提高了农村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经检查,市环保局在2015年共征收重点企业36家,排污费开单493.385364万元,入库493.385364万元,征收入库率100%。一般企业排污费在2016年一次性征收。全年排污费征缴情况与综合股的专户缴入情况一致,所有排污费收入都是由企业根据环保局开具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全部及时、足额的上缴财政,不存在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

  我市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资金项目省级补助91万元,资金分两次下达,分别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和镇乡办公场所修缮等方面。该项目建设资金涉及全市21个镇乡,在检查过程中,市财政局抽查了资金量较大的东北、西南、拱星、兴隆、什地5个镇乡。在办公设备采购方面,各镇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但部分镇乡金额较大的维修工程,都是由镇政府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最终按照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均未经财评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检查组已建议资金管理股室加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