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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局:四措施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6-05-20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国资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 一是实施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改革。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使用等情况通过网络进行监管和办理相关业务,提高资产监管绩效质量。 二是加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强度。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清理,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处理;在乡镇开展房地产清理办证、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对产权不明、价值不清的国有资产确定权属,办理《产权证》,对废旧、闲置等资产进行处置,提高资产效益质量。 三是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保护,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国有资产法规宣传。将《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文件汇编成《国有资产管理文件汇编》,印发到各单位和部门,使单位熟悉和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统一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国有管理意识。同时,该局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指导督促市国资局各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大企业诚信教育保障职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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