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执法 抚慰老人失独之痛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4-07    

  

本刊消息 今年74岁的陈某是孝德镇人,丈夫早年过逝,仅有的独子又发生意外,她的一件执行案子一直牵挂着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心。
  2011年,陈某唯一的孩子肖某在下班途中意外掉入人民渠中失踪,历经4年寻找连遗体都未找到。2015年陈某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肖某死亡。因儿子生前上班的工厂一直对此不闻不问,悲愤的陈某只好提起仲裁,要求儿子所在工厂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谁知仲裁后陈某却一直未能拿到这笔补偿金,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个特殊的案件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肖某生前所在的工厂,了解到厂方之所以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是因为工厂负责人认为肖某并不是在工作时出的事,他的意外失踪也与工厂无关,再加上这两年工厂效益不好,一时也拿不出这笔钱。
  了解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再次对工厂负责人释明法律的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又从情理上与工厂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讲述了陈某的不幸遭遇,让其从心理上接受仲裁的结果,并阐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给工厂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工厂负责人答应支付这笔非因工死亡待遇费用,并及时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考虑到陈某年岁已大,身体不便,执行法官便带上工厂负责人,一起把钱给老人送到家里,同时厂方也向陈某表达了对肖某遭遇意外的慰问。当老人拿到钱的那一刻,执行法官的心才终于放下。他们说,虽然这点钱并不能减轻老人的失独之痛,但还是希望能给她带来一点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