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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民政看变化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5-12-31
——2015年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凸显 城乡低保不断提标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要求,今年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20元/月、3000元/年。据统计,今年1至12月,我市共为10348户15729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052.2万元,月人均补差253元;为17016户1790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084.3万元,月人均补差136元。 为4500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00余万元,兑现优待金609万元。完成2014年202名退役士兵接收任务。 大病救助雪中送炭 1至12月全市共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8573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714.18万元。其中实施医疗住院救助10358人次,发放资金1558.92万元(其中救助城乡重特大疾病患者1338人次,发放救助金555.68万元;“一站式”住院救助服务5117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985人,涨幅23.8%);实施门诊(慢性病)救助426人次,支出资金66.03万元,今年共资助7789名城镇困难群众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89.23万元。 参合救助、门诊特殊病种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四位一体”的救助格局,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多元养老温暖夕阳 目前,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正在我市逐渐成型。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标,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250元/月、350元/月,1-11月共为3845名五保老人发放供养金1259万元;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助力度,不断完善养老、日间照料等社区公益服务,目前已建成35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今年共投入资金564万元,为18800名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剑南镇和金花镇开展试点,为1500名老人提供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此外,我市积极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连续三年为全市80—89岁老人每年每人发放敬老补贴360元,90岁以上及百岁以上老人每年每人发放补贴720元和3120元。 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围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条件,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改革创新措施,催生了我市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支持爱之援义工协会、绵竹青红社工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公益模式的创新,成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左膀右臂”。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87家,其中社会团体1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0家,从业人员4.8万余人,涵盖志愿服务、种养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多个领域。 专项救助解燃眉之急 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不断完善孤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制度。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向684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77.56万元,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31.188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102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2人,返乡安置率达到100%,有力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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