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首张食品网络经营类许可证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5-12-01    

  本刊消息 日前,剑南镇一家食品网店经营者成功取得我市首张网络经营类许可证。

  据了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网络食品交易将有法可依,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应当实名登记,依法应取得许可证的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有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审查其许可证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有实体门店的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条件,还应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新法新规实施后,我市有许多网上经营食品的业主到食品药品监督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咨询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材料。工作人员详细地对咨询者进行了讲解,并对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现场指导,督促他们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