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理“接地气” 服务群众“零距离”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5-10-29    

  本刊消息 今年以来,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创新思维,科学谋划,将巡回审判作为依法治市、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扎实开展好巡回审判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彰显“便民、普法、阳光”司法效果,为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将法庭搬进看守所

  2015年8月,市法院剑南法庭在德阳市旌阳区看守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切实方便了双方当事人,把司法便民的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2015年7月8日,60多岁的易某到剑南法庭立案,要求九龙镇某寺庙给付其所欠的劳动报酬23640元。立案法官看了他的起诉状后告知他写欠条的人是卿某,易某按法官的提示追加了卿某为被告。法庭在向卿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被告称将全权委托其哥处理该案。因此本案定于2015年8月10日在剑南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时,被告卿某的委托代理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为了方便当事人,尽快处理此案,也为查清案件事实,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即决定到被告羁押场所德阳市旌阳区看守所去开庭,在旌阳区看守所顺利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绵竹市人民法院富新法庭现在开庭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李某土地纠纷一案。”2015年5月7日,绵远镇吉兆村村委会大院里座无虚席,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这里巡回公开审理案件,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公开课。

  据悉,原告杨某为一名五保户,因他及其母亲的农田土地经营权和粮食直补金等问题与村组发生了纠纷,于是一纸诉状将村民小组长告上了法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主审法官通过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有所缓和,办案法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对案件进行调解。

  “原来法院办案是这样的啊,真是大开眼界了。”庭审现场,围观村民纷纷表示,把法庭搬到家门口,既“接地气”又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希望法院的法官以后经常来开展法律宣传。

  为了让更多村民了解法律知识,营造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案件审理结束后,庭审法官还向现场的村民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发放了宣传资料,并接受了村民的咨询。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法院巡回审理案件422件,巡回接访452次,现场立案5件,组织法官“坝坝讲座”讲法25次,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