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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特赦工作 彰显刑罚权威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09-30
本刊消息 为认真贯彻执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及中央两院、三部的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四类罪犯予以特赦。市司法局对照《决定》,认真梳理出我市符合特赦条件的9名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社区矫正警察大队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进行了初审、调查取证、评议、公示、提请特赦等阶段,最后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特赦,我市报请的9名特赦对象全部通过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书面审理,出具了有效的法律文书。 9月25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了特赦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宣告大会,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对未成年特赦对象进行了训诫和帮教。会上,每个特赦对象进行了发言。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特赦工作的落实,不仅凸显了我国刑罚执行的人文关怀,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更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权威,为我市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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