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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利普查严把质量关
作者:本刊记者 李周
来源:
日期:2011-09-26
本刊消息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水利普查实施原则,自2011年1月起,我市水利普查办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把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质量关,按时保质完成了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提交了水利普查清查成果,为下一步全面获取普查数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水务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镇乡水普办关于水利普查工作的汇报,在工作安排、人员借调和经费申报、管理等方面高度重视。该局还多次召开水利普查会议,审议讨论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要求,明确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创新选聘渠道,扎实开展培训。市水务局精心选聘水利局相关科室、水管单位和乡镇水管站有较长时间的水利工作实践的水利人为普查指导员。而普查员主要来自乡村工作人员,以村里长期从事农业、水利和统计工作的人员为主,并有其他普查工作的经验。自2011年上旬开始,市水利普查培训全面开展,市水利普查办多次组织水利普查师资和技术支撑单位业务骨干赴各镇乡,针对不同地区水利特点就清查表填写和数据获取途径进行了针对性培训,从源头上确保了数据资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创新交流途径,学习典型经验。市水利普查办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先后到市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等单位,学习人口普查、土地调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联合召开了“水利普查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就水利普查技术路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及普查办工作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探讨。 创新督导机制,严把清查质量。为有效推进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的进展,市普查办要求各技术支撑单位就各自所承担的专项普查任务成立专项普查任务工作组,落实专职工作技术人员,专人专岗,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严把对象清查质量。一是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市水利普查办多次不定时地对各地进行日常巡查,了解现场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指导与监督。同时,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监督有力,指导有方。二是全面检查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组织各技术支撑单位技术骨干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全面开展全市的抽查、审核工作。三是质量控制与抽查验收相结合。由于对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快工作进程、保证清查质量,市水利普查机构将对象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和抽查验收工作合并进行,从而加快了进度,保障了质量,实现了质量控制与抽查验收的有机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