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袍法官”让司法更具公信力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08-17    

 

  “李某某和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合议庭由市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彭军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赵欣欣、张军共同组成。”

  这是市人民法院汉旺法庭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与以往不同的是,如今审判合议庭已不是通常意义的全部由法官组成,而是加入由市人民法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并由社会各行各业代表组成的人民陪审员参入的共同审案。

  8月4日,记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52名,全面完成了“倍增计划”。

  人民陪审员审查很严格

  家住富新镇的魏含翠是一名人民教师,也是一名社区书记。2014年初,她被当地社区推荐为人民陪审员人选,后经严格审查、培训、考试并由市人民法院提请后,魏含翠在2014年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后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至今参与审理的案子已有几十件。

  “今年4月以前,当选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方案》,又将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从23周岁提高至28周岁,学历从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降至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陪审员的代表性明显增强。

  同时,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审查是很严格的。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公检法司的现职人员、执业律师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由于魏含翠不仅是一名人民教师,还是一名社区书记,长期在基层工作和群众打交道,陪审员队伍中需要这样的基层工作者。”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让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公正

  2014年魏含翠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她参加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定期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对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包括法官职责和权利、行为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等。

  据魏含翠介绍,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年多的时间里,她主要参与了一些民事案件的审理。法院一般会在开庭前1至3天让陪审员审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和争议焦点。“提前了解案情,就不至于上了庭一无所知,陪而不审,甚至对案件事实作出错误的判断。”魏含翠说。庭审时,魏含翠还会把案件审理情况详细记录下来,等到合议庭的时候,她就能很快作出自己的判断。

  魏含翠记得,今年上半年她陪审了一起种子纠纷案件,涉及多户农户和60万元的金额以及150亩的种植面积。她和另外两名陪审员通过前期对案情的了解,结合一定的专业法律知识,对案情和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并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站在既能解决纠纷,又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场上对案件的审理提出了中肯的意见。案件最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依法维护了农户的权益。

  据介绍,以往,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既要对事实的认定提出自己的判断,也要对案件适用的法律提出自己的意见,对陪审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践中,法律适用问题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但人民陪审员毕竟没有系统接受过专业教育,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当前陪审员制度改革中,规定了人民陪审员一般只就案件事实的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这样就更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