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解读(之一)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4-16    

  一、涵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二、相关法规法规和主要政策依据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规定》)。

  2014年7月27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2011年5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