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巡回审理 法制教育效果好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4-10-09    

  本刊消息 为了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和取得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日前,市法院剑南法庭在九龙镇白玉村村民委员会大院,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法庭在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进行调解,因双方各持己见致调解无效,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进行了判决。

  此案在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大院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不仅方便群众参加旁听,更加贴近群众,旨在用身边典型、真实的案例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借此教育警示人民群众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也使基层组织调解员更好地了解、学习法律知识,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能将法律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践当中,做好今后的调解工作。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巡回审理活动,是市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一项普法活动,也是该院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为绵竹依法治市提供司法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社区人员聚集的露天场所举行,主要是为了让更多的群众来旁听、围观审判,破除审判工作的神秘性,还可以接受群众监督。”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