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答复听证会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4-08-08    

   本刊消息  “检察机关办案,邀请我们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这是看得见的司法公开和公正,很受我们老百姓的欢迎。”7月29日,参加完市检察院开展的首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后,连续两届担任该院人民监督员的张加明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谈起初次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体会,张加明坦言,“当时最担心的是,检察机关会真的将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交给人民监督吗?自己对检察机关也不够了解,能履行好监督职责吗?”然而五年来,张加明先后参与了该院近20件自侦案件评议,参加了10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他表示,随着检务公开的深入开展,自己对检察工作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检察机关接受监督也动了真格。

  张加明说,此次的公开审查是一起因口角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要求检察机关抗诉。为确保公正,市检察院邀请了跟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申诉人居住地的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以及2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对案件是否提请抗诉公开审查,并当场发表意见。

  在申诉人、原案承办人、复查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认定的法律依据展开近两个小时激烈的陈诉、质证、辩论后,听证人员围绕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提问。经过封闭评议,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提请抗诉。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案件,使检察机关从案后接受监督变为案中接受监督,不仅是检务公开形式的一种创新,更是对检察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挑战。下一步,检察院将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范围,把公开审查的案件办理方式扩大适用到不批捕、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各类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