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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起纠纷 工商调解消费者获赔3万
作者:杨忠平 本刊记者 王平
来源:
日期:2014-07-15
本刊消息 7月10日,绵竹工商局剑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装修房屋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万元。
消费者黄某2013年初在城东新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面积约123平方米。同年7月,他找到位于城区月波街的某装饰装修部,通过简单协商,双方签订《房屋装修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应在2013年9月23日前完工,但直到2014年7月房屋仍未竣工。
黄某发现工程做得很不理想,木工工艺粗糙,木线条不平整、光滑,地砖对缝不齐,看上去有碍美观。黄某对此很不满意,与装修部老板多次协商未果,7月4日下午,他拨通12315的投诉电话,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剑南工商所高度重视,立刻指派专人负责处理,于7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验,并拍照取证。8日,又将经营者传唤至工商所进行了调查询问。调解中,经营者、消费者双方都各持己见,不肯让步。
消费者黄某表示,经营者延期完工违约在先,并且未达到事先约定的装修效果,要求经营者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经营者认为该工程已基本完工,消费者的要求过高,表示不能接受。工作人员为避免事情恶化,一边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一边向双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过连续三次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万元的经济损失。至此,一起由于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顺利解决。
为减少消费者在房屋装修中的损失,工商部门提醒市民,一、要选择证照及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家装公司;二、在购买装饰材料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等内容,并索取票据和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最好不要采取“包工包料”的装修方式,以免家装公司偷工减料;三、认真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好装修期限、建材质量、家装环保等条款,为以后维权留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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