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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证“防火墙”堵住房产交易税收流失“漏洞”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4-04-03
本刊消息 3月20日,市民魏先生在绵竹城区某繁华地段购买了三间门面,在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时,为了能够少缴相关的税费,魏先生与房主私下商定,在合同上将原本价值200余万元的购买价格写成70万。 本来以为钻了个空子,但令魏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市价格认证中心在对其购买的商铺进行房地产计税价格认定时,通过市场调查和比较,认定魏先生购买的房屋属于黄金地段,按照当地的市场价值,魏先生所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价值180万。税务机关以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价值作为征税依据,使魏先生偷税漏税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房产交易往往存在‘潜规则’现象,即当事人在向财税征管部门缴纳税款时,申报的成交价格往往低于实际成交价格,致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市发改局副局长刘少华告诉记者,为了堵住由于计税价格不准确造成的税收征管漏洞,减少税收征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纠纷,从2011年12月开始,我市正式开展房产交易价格认定工作。 据介绍,房产计税价格认定工作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对税务机关在房屋交易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在价格认定工作中,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住宅用存量房,采用了建立交易计税价格计算机评估征管系统的方式进行认定。而针对城区商业用房个体差异较大、镇乡存量住房比较分散,地籍资料不完善,两者都无法或不适宜使用计算机评估征管系统认定的实际情况,则采用“一户一评”的方式进行认定。 据悉,2013年期间,价格认证中心共评估存量商业用房及镇乡住房涉税件数234件,交易合同申报房地产总价为3301.664万元,实际出具价格认定报告总价为6923.22万元,认定增幅达109.7%。截至12月底已交易纳税户数为159件,纳税金额为618.224万元,户均纳税3.88万元,较开展价格认定前增加3.18万元。房地产价格评估申报系统评估房地产1318件,纳税金额为1231.143万元,户均纳税0.93万元,较开展价格认定前增加0.6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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