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执行让“老赖”无处躲藏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4-03-13    

  3月11日,记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正在开展的十大类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春节前后,共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标的18余万元,给予司法救助6人,发放救助金12000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耐心释法  妥善执结促和谐

  九龙镇村民李娟(化名)和孝德镇村民张军(化名)非婚生育一小孩,孩子一直由张军抚养,法院判决李娟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李娟逾期未履行义务,张军便以小孩为申请执行人向市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李娟长期在外打工,法官接到该案后通过多方查询联系到李娟父亲,并通过对其父亲做思想工作,联系到远在江苏打工的李娟。执行法官多次与李娟电话联系,得知其婚姻状况比较复杂,16岁与张军生育孩子后,已离婚两次,生育了三个孩子,并且自身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知识。在与李娟的电话联系中,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阐明法律义务关系,并通过亲情劝说,最终使李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春节期间从江苏打工返乡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并承诺以后不会再拖欠孩子的抚养费。

  全力执行  追讨民工工资保民生

  “谢谢你们,我们终于拿到了工资……”近日,11名农民工拿着兑现的劳动报酬,握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的手,不停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2013年,唐某等人在周某经营的沙场务工,因周某拖欠4万余元工资发生纠纷。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由于周某逾期未履行协议,唐某等11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该案件标的不大,但关系到11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市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对周某名下是否有房产、银行存款和车辆等财产展开查询,但查询结果显示周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法官多次前往周某经营的沙场,并向其亲戚打听周某的下落均无所获。2013年12月的一天傍晚,得到周某出现的消息后,市法院“执行110”迅速出动,将周某带回法院,面对周某恶劣的态度,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释法,一方面告知若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当晚11时,周某最终从身上摸出了所有现金2000余元支付了部分债务,并承诺每月给付2000元到2014年1月10日付清欠款。周某在履行了部分欠款后又不见踪影,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局法官通过多种渠道排查,发现周某财产线索,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最终将周某剩余欠款划至法院账户,11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全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