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可享受五大优惠政策
作者:王冰     来源:     日期:2014-03-10    

  大学生入伍可享受五大优惠政策
  ——市人武部部长、市征兵办主任张玉川就今年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和宣传发动工作答记者问

  根据省军区及德阳市军分区的安排,目前,我市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工作已全面启动。日前,记者就今年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及有关宣传发动工作情况,采访了市人武部部长张玉川。

  问:今年大学生应征入伍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今年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了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这四个“优先”外,国家又出台了五大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一是学费减免资助。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2013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了补偿范围。同时,大学在校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每年最高6000元标准。

  二是就地享受优待。2013年国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根据有关规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

  三是部队选拔培养。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含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毕业后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入伍的,可以在部队报考军校。此外,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方面也具有优先权,并且把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可以提前晋升士官军衔。

  四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是就业安置扶持。国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其他普通青年享有的就业优惠政策大学生士兵都同样享有。

  问:今年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开展大学生征集宣传工作?

  答:根据上级安排,今年大学生征集宣传发动工作于2月底前全面启动,4月底前上报预征情况。目前我市大学生征集宣传发动工作已全面启动,下一步将尽快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政策咨询、一场典型报告、一堂集中宣讲、一次党团活动、一条征兵宣传短信。市人武部将深入全市相关学校进行征集宣传发动,还将紧贴大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和生活实际,整合广播、电视、手机、网络、报刊等各类宣传平台和媒体资源,把面上集中造势与面向个人的针对性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