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清理“老赖”
作者:罗涵 文/图      来源:     日期:2014-02-20    

  本刊消息 春节过后,我市新一轮农房清贷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和法院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互相配合,重拳出击打击欠钱不还的“老赖”。

  2月18日,我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金花镇吉祥村,对恶意拖欠绵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农房贷款不还的吉祥村村民肖某、雍某两夫妻进行公开审理。该镇村组干部及众多村民旁听了此案庭审。据悉,2009年7月7日,肖某夫妻二人与土门镇信用社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贷款2万元,截止2012年6月10日合同到期,二人并未如约偿还贷款本息,构成严重违约。据了解,肖某夫妻在绵竹经营某品牌酒业代理和保险工作,经济状况良好。但二人却多次拒不偿还贷款本息。无奈之下,信用社将其告上法庭,法庭随后对肖某夫妻所有的一辆轿车进行查封。

  当日,由于被告肖某夫妻缺席审判,法庭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巡回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肖某夫妻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信用社偿还贷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逾期不予履行,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