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创建“无讼社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纪实
作者:王虹 文/图     来源:     日期:2014-02-13    

  “无讼社区”开启和谐之门
  ——市法院创建“无讼社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纪实


  2013年3月,市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创建“无讼社区”工作,以现代社区为载体,融合传统无讼理念,引导社区主体在法律规则框架下,正当行使权利,和谐安宁相处,逐步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促进基层实现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转变。近日,记者在我市几个社区采访发现,我市“无讼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正在我市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创建‘无讼社区’,既有利于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和专业优势,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前端防范、萌芽抑制和源头消除,又有利于强化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促进社区依法自治,实现社会和谐。”市法院院长杨三荣说。自2013年3月下旬以来,市法院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分两批选择了24个社区(村)签订《推进“无讼社区”建设共建协议书》,开展创建工作。目前,24个共建试点已完成了“社区(村)法官工作站”、“法官信箱”、“巡回法庭”的设立和挂牌,做到了制度上墙、人员到位、工作落实,法院各人民法庭、业务部门结合联系社区的特点有序开展了相关工作。其中金花镇三江社区和新市镇新胜社区被市政法委确定为两个重点创建点。

  在剑南镇天河社区,居委会设立了社区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司法的触角延伸到了社会的最前沿。“我们不仅仅停留在纠纷出现了再去调解,而是主动发现、排查纠纷,将大量矛盾第一时间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法庭’。”剑南法庭的社区法官尚梦雪说。社区法官根据实际,通过法律宣传、选择典型案例到社区巡回审判等方式,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形成了法官与社区共同预防、化解纠纷机制,促进了社区居民和谐共处。

  “居民间发生矛盾接受人民调解的多了,打官司上访的少了;社区干部主动排查预防的多了,被动等居民上门的少了;社会各界联合化解纠纷的多了,司法机关单独处理的少了。”这是剑南镇很多居民的切身感受。

  市法院创建“无讼社区”工作得到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作为多元化纠纷调处样本在全市深入推进,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邻里和谐的司法“新名片”。

  把“无讼”理想浓缩到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把纠纷化解在萌芽,实现社区的“无讼”并以点带面推动社会“无讼”实现和谐,这正是“无讼社区”的价值所在。“无讼社区”的创建,使邻里更亲、心气更爽,居民们都说“无讼社区”春风化雨,对于绵竹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而言,以保障公民权力意识、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超越无讼共建和谐社会。 (图为法官正与社区居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