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巧化纠纷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12-12    
  本刊消息 市法院富新法庭在深入贯彻民事案件调判结合的审理方式中,针对当事人情绪对立但对案件处理结果无根本性分歧的案件,积极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收到较好成效。
  在患老年痴呆症的谭某赡养纠纷一案中,四个赡养义务人相互推诿,致谭某老无所养。当地村委会及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无果。法庭了解案情后初步判断各方对应尽义务是心知肚明,心结在于父母之前厚此薄彼致子女心理失衡。于是法官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与各方一一进行了交流,尽量消除父母子女之前的怨气并缩小彼此的差距。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赡养义务人在诉前便已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共同出资将母亲安置在一家养老院,事情得以较为妥善的解决。
  在原告杨某诉被告何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均无异议,其子女的抚养问题也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上双方分歧较大。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抱怨,旁听的亲朋好友也乘势准备帮腔。在法官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双方均表示不愿另行对财产进行评估却又希望能在本案中对财产一并予以处理。法官适时休庭,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建议双方尽量换位思考,并充分考虑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物资保障。最后当事人不但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杨某还自愿许诺给予被告一段时间的房屋居住权以解决其另行租房前的居住问题。双方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