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性司法 被告看守所里见亲人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12-02    

  “一时铸错悔难当,亲人相见泪纷飞。”近日,在市法院刑庭法官的安排下,现年43岁的被告人张某见到了一年多未见的女儿,母女相见,抱头痛哭,场面让人唏嘘。这是市法院刑庭践行司法为民,人性司法的又一举措。
  原来,在押被告人张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已被法院审判,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再审。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在回访重点案件当事人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张某因为本案被羁押后,已有一年多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非常挂念。同时其女也十分想念被羁押的张某,担心张某的再审情况,曾写信给市法院院长杨三荣。杨三荣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状况,立即安排法院刑庭庭长前往学校会见张某的女儿曹某,了解其真实想法,对其安慰。刑庭庭长随即带领刑庭干警深入到学校,并与张某的女儿曹某见面,了解曹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得知曹某原来学习很用功,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因为张某的入罪,产生了心理压力,背上了思想包袱,学习有些下滑。刑庭庭长及干警即与学校沟通交流,希望学校对曹某倍加关爱,同时与曹某交心、谈心,安抚其受伤的心灵,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学习,健康生活,并对其进行了慰问。在知道曹某非常希望想和母亲张某相见的情况后,刑庭及时与市看守所联系、沟通,安排促成了被告人张某和其女儿曹某的会面。
  通过安排此次会见,温暖了被告人张某和其女儿曹某的心,不仅让被告人张某能够真诚悔罪,让其女儿曹某能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使她们深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也使法院干警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将司法为民,人性司法贯彻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