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化纠纷 倾力调解惠民生
作者:王虹 文/图     来源:     日期:2013-11-27    
  和风细雨化纠纷 倾力调解惠民生
  ——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速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数量大量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由于该类纠纷涉及不同群体、单位利益交错,正当的权益和无理的缠闹共现,合理的利益诉求与不合理的表达方式纠结,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绵竹市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于2009年4月正式成立的,运转近4年多来,交调委累计成功调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2570件,仅2013年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2017件,调解结案一般程序286件,简易程序1537件,不仅有力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有效缓解了司法机关的受案压力和交警部门的工作强度,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有法必依    注重公正执法
  绵竹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何制胜“法宝”?那些不同的纠纷主体缘何如此信任他们?“一句话,那就是调解工作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公平公正执法。”交调委的工作人员如是说。对此,在交调委任职的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律师苟小竹有着更深切的感触。她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调处,说到底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该由谁来承担多少责任的问题。所谓‘有法必依’,就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数额要按照相关法定标准计算,调解过程要遵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是我们起码应该做到的。因为只有这样,当事人才会认为你是公道的。”翻开交调委存档的卷宗,无论哪一份,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公平正义使人如沐春风。是的,“公道自在人心”,正是由于这个“小组织”始终将依法办事贯穿于交通事故调解全过程,因而他们获得了调解事业的“大丰收”。纠纷案件当事人道出了他们的心声:选择调解,等于选择了便捷、高效、经济和公正。 
  ◆真心为民办案   和谐化解纷争 
  作为全市调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专业调解组织,交调委的组成人员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前提下,自觉并积极倡导社会真心关爱交通事故受害人和弱势群体,做到真心实意为民办案。由于此举一定程度上唤醒了赔偿义务人的更多良知,从而促使双方或几方当事人在和谐氛围中自愿达成纠纷调解协议,成为交调委调解工作的一大特色。
  2010年的一天,家住我市的张大爷被一辆外地车辆撞伤,在经过医治后,双方因为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在调解中,交调委的调解员了解到了张大爷家里的困境后,积极地为他申请、落实法律援助,在经过诉讼程序后,双方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张大爷的权利得到了维护,也得到了应得的赔偿。后来,张大爷为了表示感谢,悄悄地送来了自家的花生。调解员看到后,又亲自来到张大爷的家里退回了花生,并为他送来了腊肉和生活用品……
  调解中,调解员的细心、耐心和亲和力往往会影响到调解的进程。在每一次调解工作中,该委员会的调解员都是积极充当“和事佬”,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从情理上接受调解,有效化解当事人的“怨愤”。
  2013年9月13日,当事人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土门经绵广路向绵竹方向行驶,在绵广路长白村路段与同方向张某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临时停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本次事故中当事人张某负主要责任,张某某负次要责任。事后,双方请求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把人民调解对双方和解的优越便利进行介绍。调解员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了整个事件。在调解员真情实意的劝导下,双方互生理解各让一步,最后握手言和,并自愿达成了协议。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为了使赔偿权利人的正当权益不致受损,交调委的调解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或直接见面与保险公司协调保险理赔问题;为了制止个别当事人无礼缠闹和非法聚讼,他们协调司法机关、律师、信访部门和办案交警讲法律、讲情理、讲案例,说服当事人正确表达诉求……。真心对人,诚心办事,使他们赢得了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极大信任,再大再难的纠纷也就都在和谐的气氛中得以化解了。 
  饱经风雨后,花开别样红。当一批批事故当事人由衷地向他们表示感谢带着笑容满意离去时,他们感到收获了很多很多;当又一批批当事人皱着眉头满怀心事走来时,他们知道新的工作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