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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让迷途者重新起航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9-11
“再干两个小时,到18:00,就可以下班了。”日前,记者在我市一企业见到张林(化名)时,他正在生产线上工作。谈到现在的生活,张林感慨万千。
2000年,张林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由于服刑期间在狱中表现良好,多次减刑后被释放。 “2012年,我回到绵竹接受社区矫正。”张林告诉记者:“社区帮教小组由社区干部、辖区民警和亲属组成,是他们帮助我认识到错误、树立生活信心的。之后,他们还协调相关部门给我办理上户手续,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在矫正期间,张林接受了就业培训,随后在一家企业就业。 张林只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首先于2006年在剑南镇、汉旺镇开展。2011年10月,我市对社区矫正管理对象进行日常监管工作全面铺开。截至今年8月,共对497人次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其中期满解除矫正人员279人。 “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都将对其进行调查和走访,逐人建立档案。然后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至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并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为了更好的促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我市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在全市范围对所有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底、建档。其次,我市成立了社区矫正人员职业培训基地,对凡是遵守法律法规,自愿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按批次统一对其进行免费培训。再次,在剑南镇、孝德镇配备GPS定位系统,用新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提高了管理效率。 目前,我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没有一个社区矫正人员参与过重大群体事件和其他任何影响全市稳定的事件中去,也未出现过脱管漏管现象。 另据介绍,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措施后,基层工作组织将及时组织家属、本人、乡镇、村居签署《安置帮教协议》,将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内,由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行为改造的后续工作。自2009年以来,我市共安置帮教人员429名,其中刑释人员380名,解除劳教49名。其中,农村户籍落实责任田;城市户籍愿意参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对其进行免费培训;所有符合低保户的,与民政部门联系,纳入社保范围;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积极与税务部门争取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