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绵竹·旧光阴】民国时期的劳动节绵竹人这样过
作者:邱云辉     来源:绵竹市档案馆     日期:2022-08-08    

“五.四”运动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劳工神圣”呼声逐渐高涨。192051日,北京、上海、南京等工业城市的工人群众纷纷走向街头,通过集会游行、派发传单、街头演讲等方式举行大规模的纪念活动,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此后,随着工人运动的不断深入,五一劳动节逐渐被国人尤其是工人阶级认知,纪念活动也逐年举行开来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四月二十三日,绵竹县召开了纪念五一劳动节筹备会议,会议对纪念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讨论与部署。参加会议人员有县党部、县政府、驻军政治部、县工会的相关负责人及制糖业、制麦业、茶房业、制铁业、木器业、建筑业、缝纫业等工会代表共35人。

1943年纪念五一劳动节(绵竹市档案馆藏)

按照筹备会议安排,4月27日,绵竹县各职业工会分别推选1名宣传员,共24人,每4人一组共组成6个宣传队到集市、乡村、学校发放宣传单,宣传单内容包括:五月一日是劳工神圣纪念日;纪念五一劳动节要埋头苦干加紧做工;推行工作竞赛加强战时生产;自动稳定工资巩固后方秩序;工人们应努力参加抗战工作,争取民族独立自由。

1942年5月1日上午10时,绵竹在中正堂召开了纪念大会,参加会议的共有24个单位及行业工会代表192人。会议议程包括主席做工作报告,党部指导员致辞,各职业工会工人代表讲演,最后参会人员向前方抗战将士致敬。当天下午各行业工会负责人组成慰问团对工人进行慰问。

工会证书(绵竹市档案馆藏)

随着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为了管制劳动力,服务抗战,1943年12月,国民政府颁发了《国民义务劳动法》,要求年满18-50周岁的男子必须按规定进行义务劳动。此后,每年“五.一”劳动节除例行召开纪念大会外,还增加了组织参会人员集体参加并宣传义务劳动的活动,义务劳动主要包括:筑路、修河、自卫训练、地方造产等。如,1946年绵竹纪念“五一”节的宣传口号为:服行义务劳动乃国民应享之权利亦国民应尽之义务!不能尽劳动之义务不配享生活之权利!服行义务劳动乃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光荣行为!惟集体劳动方能发挥伟大潜力!义务劳动目的在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奠定建国基础!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绵竹在 “五一”节前组织开展了厂矿工人技术员工作竞赛活动,对有特殊发明或竞赛成绩优异员工,在“五一”节纪念大会上公开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品。同时规定,县内各厂矿工人于五月一日一律放假一天,工资照给,因工作必要不能放假者加倍发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