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城市规划区内自备水源井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7-17    
  为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充分发挥城市公用供水设施效能,保护地下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绵竹市城市规划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水资源条件和供用水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限期关闭城市规划区内的自备水源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停范围:城市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
  二、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城市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未取得取水许可的非法自备水源户应自行关闭水源井;依法取得用水许可的自备水源户,应在许可期满后自行关闭,对逾期未封闭的自备水源井,由市水务局依法进行关闭。
  三、有特殊用水需求的取水户,应向市水务局提出取水申请,经市水务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计量取水,并及时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四、对阻挠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建设取水设施和违法取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202182)。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