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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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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6-06
根据绵竹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办法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剑南镇务工、经商的非本市户口人员及正住户口不在剑南镇的本市人员,有固定(购房)或临时住所(租房协议在一年以上),其子女在2013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岁的,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就读我市城区指定的小学。户籍不在绵竹市的外县初中学生,随父母务工、经商申请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根据全市各初中学校招生情况及学生居住地址安排学校就读。 二、所需材料 1、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本人及其子女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本人所在用人单位的用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商者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本人及子女在原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入学申请。 三、办理程序 1、2013年6月24日在绵竹市政务中心大厅B区三楼教育服务窗口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合格者进行入学申请登记;经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办理、领取《绵竹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学生凭《绵竹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 四、其他事项 1、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学校: 按照当年我市城区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小学在大西街小学春溢校区或南轩小学就读,初中生根据全市各初中学校招生情况及学生居住地址安排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报到注册时,只按“一费制”的规定缴纳作业本费,同时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享受“两免一补”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二O一三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