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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老年助餐点的通告
作者:
来源:绵竹市民政局
日期:2025-12-04
为加快构建全市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根据《绵竹市老年助餐建设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7个老年助餐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所在位置符合“绵竹市老年助餐片区划分表”的社会化助餐点主动联系所在片区的社区进行申报,已建设或拟建设一级厨房的片区原则上不再评选社会化助餐点开展助餐服务,同一片区最终仅选择一家社会化助餐点实施为老助餐服务,片区划分情况见下表。
二、申报时间、申报资料、申报地点 (一)申报社会化助餐点提交资料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二)申报资料 ①绵竹市2025年老年助餐点申报表(附件1);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④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⑤绵竹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2);⑥助餐套餐和价格表;⑦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⑧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社会化助餐点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三、申报要求 社会化助餐点应符合《绵竹市老年助餐建设实施方案》中关于“规范准入资格”的相关要求,即: (一)申报老年助餐点场所应满足救护车和消防车可出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申报单位老人就餐区应布置在1层,若设置在2层及以上应配备电梯,且至少一台能容纳担架,老年助餐点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可容纳30人同时就餐。 (三)申报单位应提供老年助餐套餐和价格表。所提供的老年餐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菜品应符合老年人日常饮食习惯,满足“卫生、健康、丰富”的要求,早餐、午餐、晚餐须提供至少3种价格(须有一种价格满足老人享受补贴的最低消费标准)、每种价格至少含3种品类的套餐,能够满足老人单人单次的不同就餐需求。助老套餐须经市民政局备案并同意方可售卖,不得提供盒装牛奶等未经加工、制作的商品。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食品经营制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布局合理,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且符合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做好食品留样,加工过程生熟分开,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采购应定点,如实填写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索取并留存各类食品进货凭证单据和检验合格证明,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三年内未受到过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相关的行政罚款、治安处罚、刑事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申报单位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要求,根据国家的技术规范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厨房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六)申报单位在被确认为老年助餐点之后,须配合民政部门对其进行适当改造、加装助餐系统和视频监控等,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 (七)申报单位被确认为老年助餐点1个月内,实施为老助餐服务前须通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并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绵竹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
附件2 绵竹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承诺书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本单位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深知食品卫生关系到老年人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卫生,保障用餐老年群众的权益,特在此公开承诺: 1.办理好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好有效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3.保证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助餐点的食品安全。 4.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合法购进食品原料,严把食材购进关、加工烹饪关、餐具消毒关、食品留样关,并做好日常记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5.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项目进行食品加工经营,不超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加工经营食品。 6.合理安排老年助餐点伙食结构,满足就餐老年人的需要,保障老年群众的就餐需求和身体健康。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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