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作者:蒋丽萍 责编:李莲 编辑:姜世琼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5-10-24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两起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药店销售过期药品 依法被罚5000元

2024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药店货架上摆放的“排毒清脂片”已超过有效期。经核查,该药品规格为18片/板/盒,批号22010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0090297,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9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涉事药品货值金额400元。

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经过立案调查,依法对该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全部过期“排毒清脂片”,并处罚款5000元。

企业生产不合格肥料 罚没款超1.2万元

2025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上级部门移交的检验报告,显示我市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复合肥料“总镉含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确认该批次复合肥料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8日,规格型号为40kg/袋,标注“总养分≥25.0%,13-5-7含氯[高氯],枸溶性磷,含缩二脲,尿素型”,共计10吨,货值金额8600元,企业违法所得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处1204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2090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聚焦药品、农资、食品、家电等重点消费领域,常态化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

(图片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