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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两起农村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作者:蒋丽萍 责编:唐敏 编辑:姜世琼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5-10-24
为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近期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为重点,从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秩序。10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两起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市场主体,强化监管震慑力。 企业库存112件“冷冻猪肋排”超过保质期,被罚7.98万元
2024年7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中,在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腊肉生产车间原料库内,发现112件“冷冻猪肋排”已超过保质期。经核查,该批原料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保质期至2024年2月25日,涉案货值金额达7.98万元。执法人员当即对涉案产品依法实施了查封。
鉴于案情,2024年8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报告书及处罚建议,2025年7月22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7.98万元的行政处罚。 男子缓刑期违反规定从事食品管理 被终身禁入行业 2025年1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反映陈某某存在违反食品行业禁业规定从事经营管理的行为。经查,陈某某此前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且明确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但陈某某无视法律禁令,在缓刑考验期内仍违规参与食品经营管理工作,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2025年3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源头切断其再次危害食品安全的可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为群众营造放心的饮食环境。 (图片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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