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绵竹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
作者:王虹 责编:李莲 编辑:李蕉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5-05-20    

近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为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修复。被执行人从躲避执行的“鸵鸟心态”,到主动履行6万元债务的变化,折射出信用修复机制带来的双向激励效应。

2024年,绵竹市人民法院对张某甲与张某乙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了调解。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乙屡次爽约,甚至在法院划扣其1万余元银行存款后仍拒绝履行后续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敦促未果,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在绵竹市人民法院近期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张某乙发现自己赫然在列,深感失信行为已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便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在本案执行中,绵竹市人民法院创新“惩戒+修复”并行,一方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震慑;另一方面为积极履行义务者开辟信用修复通道。随着张某乙最后一笔款项到账,这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法院随即解除对张某乙的消费限制、屏蔽失信信息,并向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助力其重建社会信用。

法官提醒,信用修复不是对失信行为的妥协,而是给迷途者指明正道。失信惩戒将对出行、就业、贷款等多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让生活回归正轨。法官表示,失信将面临的代价有:子女入学受限、高铁飞机禁乘、信贷处处碰壁 。主动履行的分三步走:1、联系法院制定还款计划;2、及时履行法律义务;3、申请消除负面影响。

(图片由绵竹市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