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绵竹:打击非法捕猎 全力守护生态红线
作者:责编:唐敏 编辑:姜世琼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5-03-28    

3月27日,我市两男子携带非法捕猎工具,绕过汉旺镇新开村森林防火检查站,刚进入防火禁行区域就被正在进行防火检查的汉旺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随后追击两公里成功将其拦截。

当天13时50分许,汉旺镇林业站站长邓万华和护林员一行在新开村马红公路一带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发现两名男子李某、廖某骑两辆摩托车进入防火禁行区域,摩托车后座上分别载有猎狗。邓万华敏锐察觉两人存在非法捕猎嫌疑,立即大声询问,遂让其停车。然而,李某和廖某不仅没有配合,反而加速向前行驶。

见此情形,邓万华一行迅速驱车追击,在紧张追击两公里后成功将两人拦截。在对其随身背包进行检查时,发现包内藏有捕兽夹3套,长柄弯刀1把,还有绳索等工具。结合现场发现的2只猎狗,初步判定两人涉嫌非法捕猎,并立即向汉旺镇党委政府和绵竹市自然资源局上报。

随后,涉事人员被带往新开村森林防火检查站接受调查。目前,涉案摩托车、猎狗、捕兽夹等已被依法扣押,当事人被责令次日到林业执法部门接受进一步处理。

3月28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汉旺镇政府工作人员来到汉旺镇新开村,依法对李某、廖某进行调查询问,并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取证。

“绵竹全年全域都禁止捕猎,任何非法捕猎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待调查取证结束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绵竹市自然资源局林业执法负责人吉庆峰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绵竹市融媒体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