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作者: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12-30
2025年元旦将至,传统佳节——春节也紧随而来!为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安全,绵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如下提示。 一、选购食品方面 1、到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要查看外包装,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异味等。 3、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二、就餐用餐方面 1、选择到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2、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品种的项目。 3、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4、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5、适量点餐,反对浪费。 三、网络订餐方面 1、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谨慎下单。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4、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等高风险食品。 四、烹调食品方面 1、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 2、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热煮透。 3、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4、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物加热不透。 5、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食物储存方面 1、热制食品,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2、加工后的食品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4、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5、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 6、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务必定期清理。 六、如果计划操办集体宴席 1.举办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时,聚餐举办者或承办人应在举办前2日将聚餐的时间、地点、人数、食材来源和厨师情况等信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接受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2.聚餐场所应远离污染源,保持环境清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完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承办聚餐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应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4.餐饮具和工用具要洗净消毒,生熟分开。饭菜要烧熟煮透,倡导现做现食。 5.聚餐场所附近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要与食品隔离存放,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醇基燃料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误拿误用。 节日期间,如您在饮食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材料。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履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