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绵竹】盗卖财物 两男子双双获刑
作者:周韵 责编:唐敏 美编:张明宇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11-26
一人冒充公司职工,盗取公司财物出售;一人明知财物来路不正,仍然进行收购倒卖。二者买卖之间,非法获取钱财,而等待他们的则是法律的严惩。 11月12日上午10点,市公安局孝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孝德镇洪拱村某公司3台破碎机被盗,给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经调查,由于案发现场是一处空地,加之被盗时间不详,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给案件侦破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了尽快破案,办案民警一边走访周边群众,一边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在多方配合下,迅速锁定两名嫌疑人,并于当日下午6点将嫌疑人张某、王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今年8月,张某发现该公司围墙边放有3台破碎机,且无人看守,遂产生了盗窃念头。于是找到了做废铁生意的王某,准备将破碎机出售。期间,张某谎称自己是该公司的职工,因老板拖欠自己工资7000元,便想将公司的3台破碎机卖掉抵债。王某明知张某和该公司没有任何交集,但在评估破碎机能卖几万元后,为获取高额利润,他仍协助张某聘请吊车、货车师傅来运输破碎机。 11月4日早上6点,张某带着吊车、货车师傅前往案发地,将破碎机盗走。王某则在德阳一收购站接应货车,一起将破碎机卖掉。 经审讯,张某、王某对盗窃破碎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由市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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