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黑广播”,共同守护我们的广播环境
作者:     来源:绵竹市文旅局     日期:2024-10-29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时常会听到一些内容低俗、涉及违法广告甚至诈骗的广播信息。这些信息的来源往往并非正规的广播电台,而是未经审批私自设立的“黑广播”。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一聊“黑广播”的那些事。

什么是“黑广播”?

“黑广播”,又称小区广播,是指未经广电主管部门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非法广播电台。这些广播电台通常使用广播室设备、MP3、麦克风、天线等设备,未经授权就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进行播音宣传。其主要特征如下:

1.使用频率广。在以往案件中出现的“黑广播”大多在88MHz-110MHz之间。

2.播放时间长。“黑广播”大多用录制固定音声循环播放,且播放时长集中于晚8:30至次日06:00。

3.隐蔽流动性高。“黑广播”多使用自设发射频点,设备隐藏于高层住宅楼中,安装后自动播放,无人值守,极难被发现。

“黑广播”有何危害?

1.严重破坏空中电波秩序。一方面,“黑广播”多架设在山顶或居民楼顶,占用合法电台使用频率且发射功率较大,因此其发射的无线电信号会严重破坏空中电波通信秩序,造成无线电通信紊乱;另一方面,“黑广播”使用的劣质设备会产生杂散辐射信号,因其使用的频率和民航使用的频率相近,会给民航的飞行通信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2.扰乱社会稳定秩序。“黑广播”所播放的内容大多涉及欺诈广告、黄色暴力等不良内容,加之长时间循环播放,极易让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上当受骗,扰乱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3.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正常无线电通信产生的短时间电磁辐射本身对人体并无危害,但“黑广播”为追求效益最大化,往往采取高功率长时段的播放策略,这可能会让被辐射影响的周围居民产生头晕头疼、记忆力下降,失眠焦虑等症状。

“黑广播”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

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们应如何应对“黑广播”?

“黑广播”隐蔽性高,危害性大,作为普通市民的我们,又应该如何识别?识别后又该采取什么措施?

市民们可以通过“黑广播”的内容进行识别:

1. “黑广播”的播放内容通常包含大量非法广告或涉黄涉赌的不良内容,这与合法广播频道内容大相径庭,一旦发现某个电台频道存在大量低俗内容,便可将其视为“黑广播”。

2. “黑广播”大多事先录制固定节目在深夜循环播放,所以其难以模仿合法电台进行整点宣报时间和台号。

此外,黑广播大多将天线和发射机架设在高层住宅楼的楼顶、阳台,如果广大市民发现自家住宅楼中设置有简陋天线,且长时间无人维护,应提高警惕,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

无线电是我国重要的信息传播领域,架设“黑广播”,不仅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更会对我国稳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广大市民们应提高警惕意识,一旦察觉身边有疑似“黑广播”的频道或设施设备,应及时拨打12345热线,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 绵竹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