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3-13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12条第2款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的发生,减轻冰雹、干旱暴雨天气所带来的损失,绵竹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在全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业时间:4月1日-10月31日;作业地点:绵竹境内;作业武器设备:BL-1火箭、双37高炮;联系单位:绵竹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838-6102361、6101366
  特此公告
  绵竹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