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3-01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管理,根据德阳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定于从2013年2月28日到2013年4月30日止对已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检。请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和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在2013年4月30日前到所在镇(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年检手续。未进行年检,《就业失业登记证》将自动作废,年检不合格,由发证机构负责收回,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