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新市绿色低碳化工产业园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作者: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08-09    

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德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申报设立的意见和建议,现就“绵竹新市绿色低碳化工产业园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绵竹新市绿色低碳化工产业园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实施范围: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含一园、一镇、一区及影响产业园区发展的区域,即新市化工产业园;一镇指新市镇镇区;一区指化工园区与镇区辐射影响的农村片区,涉及下东林村、白庙村、鲁安村、火石村、红豆村、两河口村等)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项目前期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申报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2、负面舆论传播引起的风险

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反馈等多种途径听取民众意见,逐个、集中回答民众关心的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社会各界,重点是绵竹新市绿色低碳化工产业园循环发展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实施本项目是否赞成。

2、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生态环境、社会、交通、经济等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建议采取的措施。

3、该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机构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日内(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评估单位,五日期满至2024年8月19日止,可以继续反馈,评估单位将根据反馈意见修正评估内容。

六、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绵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绵竹高新区江苏工业园常顺路1号

联系人:邓明胜

联系电话:13890200932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东汽竹苑商务楼4-2-2

联系人:徐勇

手  机:13909027299 

邮  箱:31892727@qq.com

公示发布单位: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