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普法宣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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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05-06
一、什么是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二、建筑垃圾有几种? 建筑垃圾分为五类,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1.工程渣土: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 2.废弃泥浆:各类建(构)筑物桩基础、基坑围护结构以及泥水盾构、管网暗挖等施工产生的废置和剩余泥浆。 3.工程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 4.拆除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 5.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废弃物。 三、建筑垃圾的危害有哪些? 一是侵占有限的土地资源 二是污染水质 三是污染土壤 四是降低空气质量 五是破坏生态环境 六是带来安全隐患 四、与建筑垃圾有关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 与建筑垃圾有关的下列行为涉嫌违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或未将方案备案的; 2.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 3.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4.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5.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 6.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的; 7.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8.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9.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 10.运输单位未在指定的地点装载、倾倒和消纳建筑垃圾的;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未及时清除剩余建筑材料、拆除围挡与施工临时设施、平整场地的; 1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13.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 14.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15.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16.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 17.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18.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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