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的通告
作者: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04-02    

为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2号)》等法律规定,经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并报绵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启用绵竹市第四批超限超载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4年5月1日0时起

二、点位设置:绵竹市火烧焾社区不停车称重检测点(S216线K33+400处)、同义村不停车称重检测点(S419线K67处)、新开村不停车称重检测点(G545线K76十400处)。

三、处罚范围及流程

(一)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驾驶人应按照不停车称重电子监测区域提示牌的提示,主动行驶至卸载场地进行卸载或转载,并按照不停车称重电子监测区域告知牌的告知接受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二)货运车辆进入不停车称重监测区域后,未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的,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政处罚机关

绵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电话:0838-6902320)

绵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838-6252838)

请广大货运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特此通告

绵竹市公安局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