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4年第二十三届绵竹年画节”开幕式及巡游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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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竹公安
日期:2024-01-28
为确保“2024年第二十三届绵竹年画节”开幕式及巡游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2024年第二十三届绵竹年画节”开幕式及巡游活动期间,对管控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加强安全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 2024年2月2日6:00时起至14:00时止。 三、管控区域 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全域禁飞。 四、管控措施 (一)凡是在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除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航空器,如开展宣传活动、电视转播及其他警用侦查、应急救援等升空作业,必须经过组委会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按指挥要求进行飞行活动外,其他未经许可的飞行活动一律禁止飞行。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予以迫降或击落,其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举报渠道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绵竹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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