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2-12    

绵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的通知

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1〕127号)和空气质量预判分析,12月12日起,我市气象条件将进一步转差,区域污染将进一步加重,我市有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的风险。按照《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将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同步升级为橙色预警。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做好个人防护。

绵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附件

1.健康防护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公众采取相应防护手段来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重污染天气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重污染天气期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室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根据重污染预警等级,协调幼儿园、中小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在校学生尽量安排室内课时;在预测教学日的白天将持续严重污染时,对非住宿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重污染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建议公众自发减排污染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6)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依法对辖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采取强制性的减排措施。

Ⅱ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重点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20%、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

(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和拖拉机;在城市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要进行4次冲洗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来源 :绵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