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8-23    

中共绵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绵竹市司法局

关于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德阳市政府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绵竹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特制定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组建企业涉疫法律服务团

依托民营企业申诉维权中心组建企业涉疫律师服务团,建立服务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积极为企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法治体检服务,为企业依法有序复工、恢复生产经营、推进破产重组提供法律意见。鼓励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顾问服务。

二、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

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或包村(局)法律顾问,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电话、网络三大平台了解掌握企业和劳动者的真实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分析研判并汇总企业涉及疫情相关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全面健康发展。收集企业疫情期间涉法领域的典型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通报信息,提示风险,同时协调相关部门统一法律和政策适用口径,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畅通企业涉疫法律服务渠道

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选派专业律师担任窗口值班,引导企业和劳动者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寻求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一网通办”作用,对涉疫企业反映的问题,即时回应、迅速反馈,对疫情防控引发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鼓励法律服务机构采取网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官网、微信、微博刊发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职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到接待一名群众就开展一次释法工作。

四、优先为企业涉疫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机构要采取专人办理的方式,为企业涉疫法律事务提供在线预约、线上受理、线上提供资料、邮寄公证书等延伸服务,为防疫重点企业减免相关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对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导致面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带来的违约风险,提供提存公证,合理规避风险。对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搬迁、封存企业的设备和物资时,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保全作用,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建立企业涉疫法律援助快速受理机制

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对企业困难劳动者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先行受理,事后补办。充分利用“12348”四川法网,采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查以及电话热线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确需到接待场所的,开展预约制服务。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的中小企业,以及面临破产等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无偿的法律援助。

六、依法办理企业涉疫行政复议案件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对受疫情防控影响,申请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参加行政复议的,依法暂停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或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等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确保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对各级行政机关违法、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侵害企业或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审查力度,依法坚决予以纠正。

七、开展企业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参与调解涉企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和因交通管制、防疫误工等引发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既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注重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积极参与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解决,将参与疫情防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纳入法律援助项目。

八、强化企业涉疫法律服务保障

各单位要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与有关部门协同,及时沟通信息、会商、联动,提高法律服务质效。要组织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全面响应、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采取多项举措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彰显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责任感。要及时总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通过各种载体形式积极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司法局融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