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公众调查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5-26    

教育事业是对国家全体国民个人素质的保障,幼儿教育是全民教育事业的萌芽和基础,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了规范绵竹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促进公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结合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绵竹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竹发改价格函【2021】6 号),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 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绵竹市财政局、绵竹市教育局共同研究,拟对绵竹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为保证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绵竹市教育局委托四川豪迈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收费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进一步落实市民的参与权、评价权,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反映真实意愿。

一、调整依据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 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 号)。

二、调整方案

1.现行收费标准及拟调整收费标准(如下表):

2. 绵竹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于 2015 年制定,执行期限至今已 6 年时间;本次拟调整定价标准自

2021 年秋季起开始执行,执行有效期为 5 年。拟调整收费定价标准的执行范围为绵竹市行政辖区内公办幼儿园。

三、风险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豪迈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绵竹市明阳街130号

联系人: 赵品健律师 朱启航律师

电 话: 13881059939 15282851681

E-mail: 190459843@qq.com 940761677@qq.com

四、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风险评估机构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如公众对调整方案有宝贵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风险评估机构提出。

3.自公示之日起风险评估机构采取到有关单位查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请各有关单位(个人)给予支持和配合。

4.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

 

四川豪迈律师事务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