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畅同志为绵竹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2-26    

2021年2月26日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定:

周畅同志为绵竹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