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气象局关于2020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5-15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范和减少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气象“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按照(市安办〔2020〕33号)《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防雷安全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检查范围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危化学品单位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旅游景点、矿区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制、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2.是否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制订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3.是否建立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制度,开展日常维护工作;

4.是否配备专(兼)职防雷安全人员,并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培训;

5.是否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并整改完善;

6.是否委托具有法定防雷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二)防雷检测资质单位

1.具有合法有效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

2. 是否按照资质等级承接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抽查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合同及检测报告;

3. 是否按照规范标准制定检测报告,抽查检测报告。是否按照规定按时提交检测单位年度报告;

4. 是否有伪造、出借、挂靠、转让防雷检测资质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5月至10月底

四、检查方式及人员 

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重点防雷监管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市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开展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组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执法人员。   

咨询举报电话:0838-6102361。

五、检查要求

(一)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各项廉洁纪律,做到廉洁自律、规范、公正、公平文明执法。

(二)严格依照《防雷安全检查规程》和疫情防控安全要求开展各项检查,检查工作中做到检查留痕,详细记录检查工作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完善。

特此公告

绵竹市气象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