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养殖场(户)业主的一封信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3-13    

各位畜禽养殖场(户)业主: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养殖场(户)业主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于3月上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请广大养殖场(户)业主密切配合防疫人员做好免疫、监测、消毒、登记等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主动承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综合措施,看好门、管好车、消好毒、用好料、关注邻、净环境、勤观察、早报告、灭蚊蝇、灭老鼠、赶飞鸟,禁用泔水喂猪,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落实专人饲养,封闭式管理。

四、加强消毒灭源。每周对饲养场地及周边环境消毒2-3次,建议交替使用消毒药物,并做好消毒记录。

五、完善养殖档案,做好记录记载,便于追踪溯源。

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等工作;对不明原因病死禽畜,不乱丢、不屠宰、不食用、不转移,作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七、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畜禽出售前要提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场。

八、相关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让我们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打造一个安全、纯净的养殖环境,确保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绵竹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