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2-08
为阻断疫情传播蔓延,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实行所有来(返)绵人员报告制度。所有来(返)绵人员必须主动向镇(街道)、村(社区)、目的地单位报告以下信息:到达绵竹之日前14天内的个人行动轨迹,包括是否经过或到过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是否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同住,所接触人员中是否有与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的人员,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烧、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等信息,并提供相应健康证明,填写行动轨迹登记表和承诺书。其中,有单位(包括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来(返)绵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告;无单位的人员,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可采取电话等多种方式报告)。 二、2月7日前,从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已经到达绵竹的人员,全部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2月7日后,要对上述地区来绵人员进行劝返;若确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必须来绵的,需我市接洽单位出具有效证明,并到指定的旅居酒店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 三、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以外省份的来(返)绵人员,全部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或按复工复产要求进行管理)。 四、四川省内德阳市外的来(返)绵人员中有流行病学史(指在到达绵竹之日前14天内有经过或到过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有接触过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居住过的社区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有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同住,所接触人员中有与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的,本人出现发烧、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七种情况任意情形之一的)的人员,均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或按复工复产要求进行管理)。无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四川省内德阳市外来(返)绵人员自我居家观察14天。 五、常年生活工作在绵竹,但春节期间外出休假度假、走亲访友等来(返)绵的人员,按照上述第二、三、四条实行分类管理。 六、凡纳入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要连续居家医学观察14天,期满后经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健康检查评估合格后,方能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对私自脱离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咨询)电话:0838—6902533。 绵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